北京交管局: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明年禁行

[本站 资讯]  自2021年起,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、四轮车管理的通告》,对违规三轮、四轮车设置了3年的过渡期,过渡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。自2024年1月1日起,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,不得在道路、广场、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。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,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。

北京市交管局于4月12日再次强调,自2024年1月1日起,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,不得在道路、广场、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。这些车辆中凡有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,警方将依法查处。请各位居民朋友注意:如家中存在违规车辆,请在过渡期截止日期前及时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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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表示,所谓的“老年代步车”是生产厂商凭空编造的一个词儿,这种产品的正式称呼是电动三、四轮车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北京市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规定,电动三、四轮车属于机动车,但它们当中,绝大部分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,未列入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,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,不能注册登记申领号牌,不能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。

交管部门表示,这些车辆普遍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,车身强度低,外部、前后都没有防撞吸能结构,内部连最基础的安全带都没有,更不用说安全气囊和儿童座椅接口。车辆出厂前也未经过碰撞测试,安全性能无法保证。

如果您的电动三轮车已列入工信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,依法能够登记领取机动车牌证。请您尽快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并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,按机动车通行规则及我市三轮摩托车管理要求上道路行驶。本市六环路(含)以内道路禁止正三轮摩托车行驶。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,将依法扣留车辆,并处罚款处罚。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,驾驶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,将依法处罚款、拘留处罚。(编译/本站 王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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